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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須知

新竹縣與新北市一證通服務須知

新竹縣公共圖書館與新北市立圖書館一證通服務須知

中華民國115年8月3日發布

一、為擴大公共圖書館服務範圍,新竹縣公共圖書館與新北市立圖書館合作實施公共圖書館「一證通用」服務。

二、一證通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項服務僅適用於新竹縣公共圖書館及新北市立圖書館之個人借閱證,不包含家庭借閱證、班級借閱證、團體借閱證等其他類型借閱證。

(二)讀者權限:

  1. 啟用後,讀者可持借閱證於新竹縣及新北市二縣市公共圖書館借閱圖書資料,並使用其線上電子資源。
  2. 借閱冊數及相關使用規範,依各館之閱覽及管理規則分別辦理。

(三)啟用說明:

  1. 已持有新竹縣或新北市任一館借閱證者,可登入該圖書館網站「個人書房」辦理一證通用服務啟用。
  2. 新辦借閱證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依受理館相關規定分別辦理。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如讀者持有多卡,僅限以主卡辦理一證通用服務。
  2. 如有借閱證狀態異動或個人資料變更,應依各館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須知若有未盡事項,悉依各館閱覽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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