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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現在是否還有提供續借功能?

為配合新竹縣公共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全面更新,並增進圖書流通效能。  
自100.10起,借閱須知更改如下:  
 
※借閱總數上限為三十六冊,借期二十八天,  
 到期日前三天內得至新竹縣公共圖書館網站內辦理續借,借期自到期 
 日起再加十四天,並以一次為限;惟該書籍資料若已有他人預約者, 
 不得辦理續借。(http://www.hchcc.gov.tw/publ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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