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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新竹縣合作一證通用及通還服務 Q&A

開啟路徑:進入個人書房→點選啟用各館一證通 (https://libline.hchcc.gov.tw/index)

問題1:新竹縣目前提供哪幾個縣市一證通服務?

回答:目前提供新竹市、桃園市、台北市、苗栗縣、國資圖一證通服務。

 

問題2:我要如何申請各合作館一證通用服務?

回答:申請一證通用者請依下列說明申請:

  1. 尚未辦理過借閱證的讀者,需先至新竹縣市、桃園市、台北市或苗栗縣圖書館網站申請網路辦證,並經館員審核通過開通後,再進入圖書館自動化系統之「個人書房」內,點選「啟用一證通用服務」,即可啟用。
  2. 已持有任一縣市借閱證的讀者,請進入已持有證之圖書館網站中「個人書房」內,點選「啟用一證通用服務」,即可啟用。

 

問題3:竹縣讀者申請啟用一證通服務時,無法開通應該如何處理?

回答:如有無法開通情形,可能為戶籍地址或通訊地址檔案未完全,敬請電洽竹縣各公共圖書館,請館員協助更正個人資料後再行開通!

 

問題4:開通一證通用後,各縣市可借閱書籍數量及借期等規範,有異動嗎?

回答:開通後,各縣市之可借閱冊數上限不變並分開計算,依循各縣市公共圖書館借閱規則。

縣市

連結

借閱規定

新竹縣

https://gov.tw/XeZ

(各館略有不同)

一般書籍:不分館每人上限36冊,借期28天,如無人預約得續借1次(14天)

新進館藏:每人上限10冊,借期14天,如無人預約得續借1次(14天)

視聽資料:每人上限5冊,14天,不得續借

新竹市

https://gov.tw/uh7

一般圖書:不分館每人上限20冊(含雜誌),借期28天,如無人預約得續借1次(14天)

視聽資料:上限5件,借期14天,如無人預約得續借1次(7天)

桃園市

https://gov.tw/RQg

個人借閱證:上限 30 冊,借期為 30 日,得續借 3 次,續借借期為 30 日

家庭借閱證:上限50 冊,借期為 30 日,得續借 3 次,續借借期為 30 日。

團體借閱證:以借閱圖書為限,上限 100 冊,借期為 60 日,不得續借。

台北市

https://reurl.cc/x1Xl3E

圖書資料:每張個人借閱證以25冊為限,家庭圖書證以40冊為限,每冊借期30日,得續借2次。

熱門館藏:每張個人借閱證以7冊為限,每冊借期14日,不得續借。

視聽資料:以7件為限,每件借期14日,得續借2次。

苗栗縣

https://gov.tw/rCb

個人借書證:上限15冊,借期30日,得續借1次,續借借期為30日

家庭借書證:上限30冊,借期30日,得續借1次,續借借期為30日

機關團體借書證:上限200冊,借期30日,不得續借

國資圖

https://reurl.cc/bGKZyd  

圖書資料:每證30冊為限,借期30天,熱門書及當年度新書借期14天。

視聽資料:每證8件為限,身心障礙讀者以15件為限,借期14天,身心障礙讀者30天為限。。

續借:讀者外借中且尚未逾期之館藏,若無他人預約者,且該借閱證無逾期停權之情事,得於館藏查詢系統辦理續借,或親至服務檯辦理,限續借2次,期限自續借當日起算,一般書可續借30天,熱門書及當年度新書可續借14天。

 

 

問題5:我可以出示何種證件借閱書籍? 未攜帶證件可以借書嗎?

回答:借閱新竹縣各館書籍皆須出示證明文件,讀者可持以下正本: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新竹縣市、桃園市、台北市借悠遊卡借閱證、APP行動借閱證、Line條碼等等任一憑證借書。

 

問題6:我可以拿其他縣市的書到新竹縣還,然後櫃檯現場再借出嗎?

回答:

  1. 目前僅提供新竹縣市讀者通還服務,如須歸還其他縣市書籍或臨櫃借出,仍需至原借閱圖書館歸還,歸還後若該館藏無人預約,則可依規定現場再借出。
  2. 目前新竹縣公共圖書館、北市立圖書館、桃園市立圖書館提供「超商借還書」服務,若讀者借閱該縣市圖書館的館藏,可透過操作全家的FamiPort及萊爾富Life-ET,在臺灣本島任一縣市超商門市歸還該縣市圖書館館藏並需自行支付超商運費。

 

問題5:啟用一證通用後,我要怎麼樣才能使用兩個縣市的電子書呢?

回答:啟用一證通用後,讀者都可依循各縣市之電子書使用規範,使用電子書。

 

問題6:辦理一證通用後,我在新竹縣圖書館借閱的書逾期了,在其他縣市圖書館的權益會不會受到影響?

回答:申請一證通用後,在其他任一合作縣市逾期或違規的情形不會影響讀者在另一縣市的借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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